申请条件
1.申请人员:持上海市、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省签发护照
2.申请人员无滞留史,无日本拒签史(任何签证类别)
3.申请签证人员在获得签证之后必须按照要求旅行,随团活动,不得离团
申请人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资料
⑴ 申请人全家户口本及复印件(服务处所与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⑵ 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⑶ 申请人半年以上有效护照(最后页需本人签名)
办理护照需要本人亲自带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4张两寸白底光面彩色照片。出入境管理处办事地点:浦东民生路1500号9:00-16:30(星期六上午也受理)
⑷ 申请人半年内2寸白底彩照2张
⑸ 申请人及家属资产证明(5万以上银行存折、房产证以及其它有价证券及证明)
2.公司及单位资料
⑴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带年检一张)
⑵ 申请人名片2张
⑶ 申请人公司出具在职证明(须使用单位抬头报告纸,内容包括工作时间、职务、联系电话、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⑷ 退休职工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⑸ 学生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有学校函头并盖章的学生假期证明和学生证
3.认真填写《日本国入境签证申请书》及《个人资料表》(附表)(水笔填写)
备注
1.《日本国入境签证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亲自签名,并与护照签名相同;儿童可以由父母代签
2.申请人单位联系电话请与114查询台相符(即主要公司联系电话)
3.填写前往日本上次访问时间,务必正确
4.申请人交纳5万至2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按照客人所提供的材料而定),并签署承诺书(附承诺书)
5.请提前两周将全部材料交至本公司
6. 如果签证产生拒签的情况收取签证手续费用:500元/人,如果取得日本签证的客人要求取消行程,支付签证手续费用以及机票定金费用:1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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